条款及条件
雨果博斯(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官方网上商店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发布日期: 2012年11月28日
§ 1
范围和定义
(1)
当您访问雨果博斯(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官方网上商店www.hugoboss.cn(本 "网站") 或在本网站下订单购买任何商品时,适用这份《一般条款和条件》 (本"条款")。 本条款中的 "我们/我们的" 均指雨果博斯(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南京西路288号创兴金融中心35楼,邮编200003),而本条款中的"您/您的"均指本网站用户的您。
(2)
在您使用本网站和下订单前,请仔细阅读本条款。您访问本网站的任何部分或从本网站订购商品的行为,表明您同意受本条款的约束。我们建议您保留本条款的一份文本供日后参考。点击此处打印或下载文本。
(3)
本条款有中文文本供阅读下载。
§ 2
我们的合同
(1)
当您使用我们的网上购物订单表下订单,构成您购买在本网站上所选商品的要约。所有订单的履行均取决于商品库存量的限制,在我们接受订单前将不会构成具有约束力的销售合同。我们保留拒绝接受订单的权利。
(2)
您在本网站上购买的商品可供您自用或作为礼品,但不得用于转售、达到商业目的或任何其他商业利益。如某一顾客大量订购某一商品、或者大量订购某一商品发送到某一邮寄地址,我们保留拒绝接受该等订单的权利。
§ 3
订购流程
(1)
您可从我们的各类商品中挑选所需商品,并点击“添加到购物袋”按钮将所选商品的具体信息添加到“购物袋”中。在您点击购物袋中的“立即结算”按钮前,您可按照本网站上相关订购步骤对购物袋中物品进行添加、删除或变更。点击“立即结算”,表示您提出关于购买购物袋中商品的要约。我们一旦按照下文第3(5)条规定接受该订单,则您的订单就成为您和我们之间具有约束力的销售合同。
(2)
我们将要求您在本网站上创建并登录您的账户("我的账户"),在点击“提交订单”按钮下订单之前添加或确认您的具体联系方式、选择您的支付方式。在下订单后,您可以登录“我的账户”,随时查看您的订单详情。.
(3)
下订单后,本网站将自动向您发出一封邮件 ("订单确认邮件") ,概述您的订单信息并确认收到您的订单。我们建议您打印该邮件作为记录。订单确认邮件并不构成接受您的订单;它仅记录了我们已收到订单这一事实。
(4)
请在您收到订单确认邮件后24小时内完成付款 (除非您选择货到付款), 否则我们可取消您的订单。
(5)
我们将在发货时向您发出另一封邮件("发货确认邮件"),该邮件表示我们接受您的订单,此时您和我们之间订立具有约束力的销售合同。我们将对所接受的订单存档。
(6)
您可在本网站通过登录“我的账户”查看您的订单情况。您可在订单发货之前联系客服电话400-770-9696申请取消您的整个订单(不能部分取消)。届时我们将按照下文第9(2)条和第9(3)条的规定向您退款。
(7)
电话订单
如果您在本网站上注册了“我的账户”,在紧急情况下您可拨打客服电话 400-770-9696下订单。我们将另行保存相关电话内容,作为顾客下订单的凭据。如果您通过电话下订单,我们只支持货到付款。
§ 4
您对我们的承诺:您确认:
(1)
您已年满18周岁;且
(2)
您向我们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详细情况(包括注册信息)在所有方面、在任何时候都是真实、准确和最新的。
§ 5
商品的配送时间和备货
(1)
您可以选择通过特快配送(“特快配送”)或标准配送(“标准配送”)的方式配送您所购商品。
(2)
(i)如果您选择标准配送,我们将在订单处理过程和发货确认邮件中,告知您所购商品的预计配送时间。对于大多数省份和城市,配送时间通常为向您发出发货确认邮件后三至五个工作日。
(ii)如果您选择特快配送,我们将在订单处理过程和发货确认邮件中,告知您所购商品的预计配送时间。对于大多数省份和城市,配送时间通常为向您发出发货确认邮件后一至三个工作日。
(iii)向偏远地区配送商品所需时间可能更长。我们仅在本网站所列出的地区(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下文简称“中国”)范围内(“配送范围”)配送商品。您可在处理订单时在配送范围内选择配送区域
(iv) 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我们配送公司网站的链接方式以及您所购商品的配送运单号码告知您。您可以在配送公司网站根据配送运单号码了解所购商品的配送情况。您同意,在您收到该配送单号后,相关配送公司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就配送进度与您联系。
(v)您有责任向我们提供正确有效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和配送地址。如果因上述联系方式不正确造成商品无法配送,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3)
我们将尽力在发货确认邮件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您所购商品交付给您,但是有时配送时间可能比预计时间长。您接受,在偶然情况下,配送您所购商品可能需超过30天。在此情况下,我们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对于在收到发货确认邮件后超过30天收到的商品,您有权拒收或者按照第9条的规定将该等商品退回。
(4)
如果您订购多项商品,有时我们可能需要分批配送您所购的商品。
(5)
有时,您订购的商品在您下单时可能没货。在发货确认邮件中我们仅就有货的商品部分接受您的订单。没货的商品,将不订立任何销售合同。
(6)
在签收前,请仔细检查所购商品的数量和整体质量(包括包装、赠品等,如果适用)。如果您发现所购商品不符合订货单的描述,您可拒绝签收。我们将向您发送其余商品,或者如您拒绝签收,我们将按照下文第9(2)条的规定退款。
收货表示您确认所收商品完整无误,此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相关权利主张。
(7)
如果发生以下情形,我们有权终止与您的合同并拒绝配送
(i)截至配送时,您未完成全额付款;或者
(ii) 在您所提供的地址没有授权收件人,导致两次配送努力未果。
(8)
您被视为已授权在您提供的地址处的任何人代表您收货。我们没有义务检查该等授权或确认该人身份。
§ 6
价格和配送费
(1)
本网站上所列的所有价格包括当前适用的法定增值税。
(2)
本网站上产品描述中所示价格不包括配送费用。我们的配送费用如下:
标准配送:人民币 10.00 元
(如果您的购买价格达到人民币3,000元或以上,则免标准配送费)
特快配送: 人民币30 元
我们保留向偏远地区送货时加收费用的权利。如果您的订单适用加收费用,在您下订单前的订单结算阶段,我们将告知您需加收费用。
§ 7
付款,不履行付款
(1)
我们提供各种不同的付款方式,您可在付款时从指定的付款方式中选择您支付货款的方式。取决于您订单的详细情况和您的位置,我们可提供以下付款渠道: (i)在本网站提供的在线付款, (ii)银行转账,和(iii) 货到付款。
除非您付现金,否则,我们只接受您在订单处理过程中通过本网站为您提供的银行或支付服务供应商进行的付款。如果您选择银行转账,请确保在相关银行汇款指令表格的“汇款目的”中注明您的订单号。我们可要求您在我们接受您的订单之前向我们提供该等银行汇款指令表的复印件。
(2)
除非您选择货到付款,否则,请在您成功下订单之后24小时内完成付款。在您完成付款之前,我们不会接受您的订单。
如果您选择银行转账,则视相关银行处理时间而定,我们可能需要多花几个工作日接受您的订单。我们通过向您发送“发货确认邮件”的方式接受您的订单
(3)
您确认您使用的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付款账户(例如:支付宝账户)属于您。所有信用卡或借记卡持有人均需接受相关发卡机构的验证和认可。如果您使用的银行卡的发卡行拒绝授权付款,我们则有权不接受您的订单,且不会对任何迟延交货或不交货承担任何责任。我们无义务告诉您拒绝发货的理由。
(4)
您可以选择货到付款。在中国某些地区,我们通过配送公司提供货到付款的服务。我们希望您能够理解:某些偏远地区可能无法提供货到付款的服务。
如果选择使用货到付款,您的订单金额不能超过人民币10,000元。
我们聘用的配送公司的送货员将会收取您的付款。您在签收商品之前自行负责核对付款。如果您在签收之后发现您支付的金额不准确,我们就无法调查证实,除非您提供其他证据。
§ 8
订货单和发票
我们将向您签发一份订货单,载明将交付给您的商品详情。订货单通常随附在给您送货时的包裹中。
您可于在线付款过程中通过点击相关按钮要求出具合法收据(发票)。我们将按您的要求向您发送发票。
请注意:如果您是通过各种促销兑换活动(例如:根据我们合作伙伴经认可的积分奖励计划获得的优惠券、累计里程或者积分或者我们或我们的合作伙伴给予的虚拟积分)购买我们的商品,我们只能就您已付款的金额(如有)向您提供合法收据(发票)。您将收到本第8条第一段中提及的订货单。
如果您要求提供发票,您应当选择发票抬头,即:个人还是公司,如果选择“公司”,则还应当填写公司全称。
§ 9
七天退货保证
(1)
如果您对商品不满意,您有权在我们交付您所订购的商品后七天内退货,条件是
(i)所退还的商品是在本网站上订购并交付给您的商品,
(ii)商品被原样退回,没有被损坏、洗涤、涂改或穿过,含有原包装和价格标签(包括但不限于吊牌和洗涤标签)、订单、收据(包括如果出具给您的法定发票)、说明书以及(如有)相关配饰和礼物,和
(iii)商品不属于内衣、袜子、polo衫、 泳装、手表、香水和太阳眼镜。
(2)
您可按以下步骤退还您订购的商品:
(i) 通过联系我们的客服,提交退货请求;
(ii) 您将收到我们发送给您的一份“退货请求确认邮件”;
(iii) 您将商品送到“退货请求确认邮件”中指定的地址;
(iv) 如果我们接受您的退货,您将收到一份“退货请求完成邮件”。该邮件确认我们已经收到并接受您退还的商品;如果自您把商品退还给我们起15天内未收到上邮件,请与我们的客服联系。 。
(3)
我们将在按照第9(1)条和第9(2)条的规定接受退货后30天内,向您下订单时使用的卡或付款账户全额退款。如果您已通过银行转账付款或者已货到付款,我们将通过在线转账的方式向您的银行账户退款。为此,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用于接受退款的银行账户的详细信息,即账户持有人、账号、银行名称以及银行相关支行所在城市。如果您已使用任何促销卡(例如:优惠券、点卡或里程等)全额或者部分支付所订购商品的货款,我们将向您返还您用于兑换相应金额商品的同类积分。
我们将向您发送邮件确认已经退款。您认可:因为您银行卡的发卡行或支付机构的原因, 退款可能耗费较长的时间。您可向您银行卡的发卡行或支付机构了解退款情况。
(4)
雨果博斯无义务在不符合第9(1)条规定的情况下接受退货和提供退款。我们不接受的退货将退还给您。
(5)
请注意:如果您未合理保管商品或者未将商品退还给我们,我们将有权就我们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向您提出索赔。我们还可决定禁止您今后使用本网站。
(6)
除了存在缺陷的产品,我们不提供任何其他理由的换货服务。
§ 10
缺陷商品
(1)
如果您的商品在交付给您时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本网站上提供的描述,请尽快通过service@store.hugoboss.cn或传真021-20917526与我们联系。在您持有商品期间,请保管好这些商品。请按照上文第9(2)条的规定将存在缺陷的商品退还给我们。随后,我们将向您提供可获得的更换商品或者给您全额退款。
商品缺陷并不包括由于您的个人原因(例如:您自行改动尺寸、对皮鞋或其他皮制品加油或者穿着很长时间等)、不当洗涤、不当存放、自然损耗等原因对商品造成的损害。
(2)
除非是以书面形式另行明确提供,否则,我们对我们的产品不提供其他任何质保或保证。
§ 11
您的个人信息
(1)
您通过使用本网站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将完全按照我们的隐私声明收集和使用这些信息。为使用本网站和网上商店,您还需要接受这些隐私声明。
(2)
您同意我们为了运营本网站和处理您购买订单之目的将您的必要个人信息转交给雨果博斯集团内的关联公司或者与我们网上商店有关的服务供应商(例如:网站运营服务商、运输公司、付款服务供应商等)。上述关联公司和/或服务供应商将仅出于上述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 12
责任
(1)
本条款中无任何内容排除或者限制我们对虚假陈述或者因我们重大过失或故意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2)
对于您同意接受本条款时您和我们无法合理预见的对您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包括因我们违反本条款而发生的损失或损害),我们将不会承担责任。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是指您和我们能够预计的损失或损害。
(3)
如果您未作为消费者接受本条款,我们也不会对您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4)
我们不会:
(i)
因您使用本网站而给您的计算机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者数据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ii)
保证本网站将提供哪些内容和服务。本网站上的所有内容和服务是按“现状”和“可用状态”提供的; 或者
(iii)
保证本网站可不间断地使用并处于全面运营状态,也不保证本网站上的信息不存在任何差错或遗漏(但是,只要我们发现存在任何差错或遗漏,我们就将尽合理努力尽快予以更正)。
(5)
对于您从本网站订购商品时遭受的与本条款相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们对每项索赔所承担的责任总额以您所购商品的购买价为限。
(6)
如果我们因我们无法合理控制的任何事件而延误履行或未履行我们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我们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发生故障、政府干预、战争、民众骚乱、劫机、火灾、水灾、事故、暴风雨、罢工、停工、恐怖袭击或者影响我们或我们的供应商的劳工行动。
§ 13
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1)
虽然您使用本网站,但您并未因此而被授予著作权、设计权、商标或我们其他知识产权(或者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任何权利。
(2)
本网站仅供您用于私人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将本网站的内容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3)
您使用本网站时应当遵守雨果博斯本网站使用条款的规定。您可以通过点击这里阅读本网站使用条款。
§ 14
最后条款
(1)
我们保留不时修改或更新本条款的权利。
(2)
本条款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如果产生任何争议,则适用中国法院的非专属管辖。
(3)
即使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任何法院或监管机关视为无效,其余规定仍应继续适用。